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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职称评审新变化:评审通过≠聘任

来源:师资建设 发布时间 : 2011-07-13 点击量:
7月8日下午,2011年职称评审咨询会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人事处有关负责人解读今年职称评审的内容及新变化。

职称评审既是学校发展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问题;也是教师个人发展的一件大事,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人事处副处长谢文新首先重点介绍了今年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和新变化:一、继续实行高级职称限额申报制度。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试行办法(2010年6月修订)》要求,根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分别确定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数。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单位,在结构控制比例标准范围内按比例有计划进行申报;机构比例已经超出的单位,每年只可申报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各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单位,每年增加正高级和副高级各一个申报指标。符合文件规定的绿色通道条件人员可不受指标限制;二、关于继续教育。根据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教师要积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继续教育不是今年职称评审的新要求,广东省职称评审文件对继续教育早有规定,今年只是改变了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和考核登记方式;三、关于教学考核评价。教学考核评价是今年职称评审的一个新变化。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11年开始,由学校教务处对申报教学系列教师获现资格以来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给出评价结果。没有教学综合评价意见及评价结果的,视同申报材料不全,不予受理;四、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的关系。一直以来,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资格的人员学校基本都会予以聘任。这种情况在岗位设置管理后会发生变化,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岗位设置管理后,对各类各级岗位都限定了岗位职数,学校要严格执行评聘分开政策,有岗位空缺才可以进行聘任,没有岗位空缺则不能聘任。也就是说,今后,评审通过的人有可能聘任不了,学校要视岗位空缺和岗位需要决定是否予以聘任。

谢文新介绍评审政策
谢文新介绍今年职称评审的新变代

职称评审咨询会现场
咨询会现场

人事处每年都会举行职称评审咨询会,目的是为帮助申报人员更好的了解政策,熟悉网上申报流程,掌握评审时间,特别是近两年来,职称评审政策和内容有所变化,举办咨询会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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