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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公 示

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 : 2009-10-19 点击量: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组织部、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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