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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3-09-22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中国梦”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立德树人、立教圆梦”。

二、征文内容

围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的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论述加强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展现我校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交流我校教师努力实现“中国梦”和“教育梦”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

三、征文时间

2013年9月22日—10月15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应围绕“立德树人、立教圆梦”这一主题,抒发立德、敬业、爱生、乐教的育人情怀。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2.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并保证从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

3.征文应以纸质(A4纸打印,一式3份,签署姓名和工作单位,征文首页及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师德征文”字样)和电子稿件的形式,于2013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北校行政楼407),电子稿件发至zhcsgw@163.com

五、征文评选

征文将统一送教育厅,由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根据稿件数量及质量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篇,并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征文活动期间将选择一部分优秀征文登载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征文评选结束后将部分优秀论文汇编成集出版。
联系人:郝光、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4259、36207069。

党委宣传部、人事处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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