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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3-02-28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将于2013年3月开始申请,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申报。现将留学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3.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4.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5.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博士研究生项目

二、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4.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各项目要求);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申请时间及注意事项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其他项目申请时间为3月1日-3月20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在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内进行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2.申请人在填报网上申报系统时,应注意上传材料的规范性,严格按项目要求和网上系统说明准备和上传附件材料;

3.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各项目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3月21日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博士研究生项目于4月6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吴志军、肖锐,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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