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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调配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拟进教师英语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0-01-15 点击量:

广外校〔2009〕60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拟进教师英语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能进行“全英教学”、“双语教学”的教师队伍,学校制定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拟进教师英语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六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拟进教师英语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能进行“全英教学”、“双语教学”的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对拟进教师进行英语教学能力考核。

第二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经济学、保险、金融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税务、对外汉语、法学、外交学、国际政治、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新闻学、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拟进的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均需参加英语教学能力考核。

第三条 拟进教师的英语教学能力考核以专业知识讲授、课堂英语交流及评委问答等形式进行。

第四条 拟进教师的英语教学能力考核与面试、试讲(讲座)同步进行。大约用时15-45分钟。

 

第二章 考核内容、标准及等次

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语言准确性、交流能力和流利程度。

第六条 考核分A、B、C、D四个等次:

(一)第一等次A的考核标准为:具备全英教学能力(90-100分),即:英语听说读写等水平高;语音语调好;专业词汇、术语使用准确、到位;能全程流畅地使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45分钟)。

(二)第二等次B的考核标准为:具备双语教学能力(75-89分),即:英语听说读写等水平较好;专业词汇、术语使用基本准确;使用英语占授课时间一半以上(30分钟)。

(三)第三等次C的考核标准为:能使用英语进行基本交流(60-74分),即:英语听说能力一般;能使用英语进行基本的会话,但基本无法使用英语讲授专业课程。

(四)第四等次D的考核标准为:基本不具备英语交流能力(60分以下),即:英语水平较差,基本无法使用英语进行交流。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提前1周将拟进教师面试、试讲(讲座)时间及地点通知人事处,并就该教师岗位所需具备的英语教学能力(即:达到A、B、C、D)提出要求。

第八条 人事处根据拟进教师的专业方向及面试、试讲(讲座)时间,组建3人或5人的英语教学能力考核小组。

第九条 英语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对拟进教师的英语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并将考核评定意见和结果交至人事处。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拟进人选,报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人事 考核 办法 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校)办秘书科 2009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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