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重点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我校法学学科具有近4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国际视野、家国情怀、本土特色法治人才”为使命,彰显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和“本土性”交融特色。2018年、2021年连续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级,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12%。区域法治、涉外法治、土地法制、公共卫生法治等研究领域在全国具有领先地位。
欢迎广大优秀博士毕业生到我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非在职人员;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取得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且获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4. 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流动站。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学校为博士后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自18万元—30万元。在站期间以我校名义取得高水平成果,按学校相关规定另享相应科研奖励。
(二)项目资助
博士后可申报“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根据入选项目享受相应待遇。
(三)其他福利
1.符合学校过渡房管理规定的,安排博士后住房(按学校规定缴纳房租),住房不足时由博士后个人自行租房。租房可凭租房发票、协议等申请报销(含税),最高报销标准为3000元/月;
2.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学校应缴部分从学校账户支出,不包含在博士后年薪内);
3.博士后子女可按有关规定报读幼儿园、附属中、小学;
4.博士后可申报职称;
5.其他参照事业编制教职工的福利。
三、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学科专业 |
合作导师 |
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 |
宪法学和行政法学 |
石佑启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地方立法、区域法治和党内法规 |
陈云良 |
行政法学、医疗卫生法治、经济法、法理学 |
王春业 |
行政法学、立法学 |
民商法 |
陈小君 |
民商法 |
耿卓 |
民法、土地法 |
高飞 |
民法基础理论、财产法与乡村振兴法治改革研究 |
诉讼法学 |
周新 |
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纪检监察学、国家安全学、数字法学与人工智能 |
刑法学 |
曾赟 |
刑法学、犯罪学、数据法学、数字法学 |
国际法 |
韩永红 |
国际经济法、涉外法治 |
四、应聘方式与程序
我校常年接受博士后进站申请,请按照以下程序申请: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浏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后招收简章,了解相关信息,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后申请表》个人信息内容,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pszk@gdufs.edu.cn。
(二)初审反馈
校博管办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申请人。
(三)提交申请
申请人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向导师提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导师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接收单位讨论。
(四)学院审核
1.资格审查。接收单位根据招收公告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2.学术评议。接收单位依托学术委员会或单独成立专家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通过面试面谈、学术报告等形式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与学科发展的契合度等进行综合评议,填写《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3. 单位推荐。接收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等进行考察,填写推荐意见。
(五)学校审核
人力资源部博管办根据单位提交的材料,对拟招收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履行相关程序。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6207069,E-mail:gpszk@gdufs.edu.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5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