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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查阅、借用、复印人事档案资料办事指南

来源: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 2023-02-27 点击量:

一、所需材料

(1)查阅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或证明;

(2)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

(3)《教职工人事档案利用审批表》。

二、办理程序

(1)“线上办事大厅”——“人事档案利用申请”在线填写,或填写《教职工人事档案利用审批表》(可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打印);

(2)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3)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审批;

(4)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批;

(5)审批完成后,到人事管理档案科办理有关事宜。

三、注意事项

(1)查阅档案应当2人以上,查阅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根据有关规定,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确定提供材料清单;

(3)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事档案;

(4)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档案,因情况特殊须查阅的,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查阅;

(5)各单位查阅档案,只能查阅本单位职工档案,确须查阅外单位职工的,须有正当理由,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批准;

(6)查阅及借用档案者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7)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借用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同意方可办理借档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四、本指南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五、联系方式

地址:白云山校区行政办公楼100室;

联系电话:36207067(内线7067);

联系人:傅老师、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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