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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一般通知 发布时间 : 2010-04-14 点击量:

广外人〔2010〕12号

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近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现将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09年经省教育厅、学校及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从外单位调入我校、已取得任职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人员,以及在外单位已获聘任调入我校需续聘的人员;

(三)经学校人事部门同意,2009年及此前参加全国卫生、会计及其它系列职称考试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按照岗位和学科建设需要、工作表现、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聘任;

(二)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学校相应岗位的资格条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必须与其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一致,否则不得聘任;

(三)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得聘任其相应的教师系列职务。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聘任的人员登陆大学主页—数字广外—人事服务—个人填报—专技个人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网上提交并打印后,将《申请表》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任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将《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除2009年经省教育厅、学校评审通过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外,其他申请聘任人员均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其中申请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要指以考代评系列)还应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

(三)教学单位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形式对提出聘任申请的人员进行评议、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聘任名单,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总人数二分之一为通过,并将聘任意见填写在《申请表》上;

(四)非教学单位由所在单位领导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聘任名单,并将聘任意见填写在《申请表》上;

(五)申请人申请到本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聘任的,应同时取得本部门和聘任部门的同意,并将聘任意见填写在《申请表》上;

(六)《申请表》中单位意见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部门公章。

四、材料上报及聘任时间

(一)请各单位于4月22日前将拟聘任人员的《申请表》及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考虑本年度聘任问题;

(二)聘任时间以学校发文日期为准。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孙远雷、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39328125)

主题词:人事 职称聘任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校)办秘书科2010年4月13日印发

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doc

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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