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公开聘用岗位的岗位职责
一、人事科:
(一)人事科科长:
1.负责人事科全面工作。
2.负责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组织做好人事调配工作。
4.协调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各类评先表彰及校外荣誉称号认定工作。
5.负责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6.协调组织做好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职员七级及七级以下人员的晋级聘用工作。
7.协调组织做好对违规违纪教职工的行政处理处分工作。
8.协调组织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9.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科职员岗位一:
1.协助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校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并根据上级单位要求推荐教职员工参加校外评先评优活动,教职工(集体)获得校外荣誉称号的认定工作。
4.协助做好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负责做好管理岗位非领导职务职员七级及七级以下人员的晋级聘用工作。
5.负责为教职员工办理工作证工作。
6.负责在编教职员工人事证明的开具工作。
7.对科内工作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管理。
8.协助档案室做好人事档案工作。
9.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科职员岗位二:
1.负责学校人才引进服务工作。
2.接收应届毕业生,并办理相关手续。
3.录用海外留学生,并办理相关手续。
4.组织公开招聘工作。
5.负责办理教职员工调入调出、离职、辞职、辞退、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校内调动、专职教师转科研人员或专职科研人员转专职教师相关手续。
6.及时对违反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工办理行政处理处分手续。
7.负责办理军转干部安置相关手续。
8.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办理师资储备专用经费申请手续。
10.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科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辅系列专业技术岗):
1.负责管理全校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
2.负责处内公文管理工作。
3.协助开具人事证明相关工作。
4.协助做好人事信息数据库部分数据的维护、更新工作。
5.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师资科:
(一)师资科科长:
1.负责师资科全面工作。
2.制定师资工作规划、师资继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评审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5.专家库推荐和管理工作。
6.师资培养工作,负责学校留奖委资助出国人员计划制定、选拔.
7.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计划制定、选拔。
8.博士后人员管理,主要负责入站、出站考核。
9.统筹组织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10.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师资科职员岗位一:
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以考代评工作、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协助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协助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工作。
3.在站博士后年度绩效评估,博士后办公室管理,博士后公寓管理。
4.专家库人员日常管理。
5.非教师类专项培训。
6.协助组织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7.人事处网页建设,协调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
8.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师资科职员岗位二:
1.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教师手册编撰工作。
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日常管理,各种专项出国项目和合作出国项目日常管理。
4.学校公派出国人员、自费出国人员日常管理;协助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免及相关工作。
5.教职工国内进修管理(含学历学位进修、访学等)。
6.接收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普通访问学者及管理。
7.教职工校内继续教育管理;教师专项培训。
8.著名教授论坛管理;师资队伍结构分析及统计报表。
9.学历、职称、进修等证明的开具。
10.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
(一)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为学校的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工作提供政策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2.配合办公室主任贯彻落实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与各项人才引进政策。
3.起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相关的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性文件。
4.掌握、了解、收集国内外人才工作新动向、新信息,收集掌握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资源信息,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的信息库建设,做好人才信息的收集、登记和更新。
5.制定宣传政策及实施,扩大学校影响,宣传学校人才引进招聘的政策和措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职员岗位:
1.负责实施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等政策的对外宣传。
2.负责审核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应聘材料。
3.做好高层次人才来校后合同签订、待遇落实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4.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的申报、审批、考核评价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5.做好外籍高层次引进人才的来华及在华居留证件的办理工作。
6.组织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
7.及时做好各类高层次人才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统计和归档工作。
8.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劳资科:
(一)劳资科科长:
1.负责劳资科全面工作。
2.制定和实施劳资科年度工作计划。
3.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收入分配政策。
4.负责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5.配合其他科室做好各类人才计划的工资保险福利配套政策的调研和制定工作。
6.协调处理与各部门有关的工作联系。
7.负责南校区交通费核拨及支付审核,教职工探亲报销审核工作。
8.负责年终补贴发放的预算、计发管理工作。
9.负责涉及工资保险福利方面的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工作。
10.负责各类工资保险福利问题的调研工作。
11.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劳资科职员岗位一:
1.教职工社会保险和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
2.教职工住房维修补贴的发放、审核。
3.教职工延退、返聘、退休手续的办理,离退休费的日常管理和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及计发。
4.负责抚恤金和丧葬费、遗属补贴等福利待遇的核发。
5.在编合同制职工的合同管理工作。
6.负责工资非统发人员的各种工资福利待遇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工勤技能人员管理工作。
8.劳动年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
9、负责过渡期内原财经学院专科生教学工作量课酬的发放审核,以及与划转相关的各项工作。
10.参与起草制定与本职工作内容相关的报告或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改进意见。
11.协助南校区交通费支付表审核。
12.完成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存档、各类电子数据的安全、维护等管理工作。
13.收入证明的开具。
14.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劳资科职员岗位二:
1.工资统发人员的各种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休费的日常管理工作。
2.工龄审核确认工作。
3.做好各类报表统计及相关的年审工作。
4.做好各类预算及上报工作。
5.完成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存档、各类电子数据的安全、维护等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调出教职工工资关系转移手续。
7.人事处印章、固定资产及本部门用电设备安全等管理工作。
8.协助南校区交通费支付表审核;
9.参与起草制定与本职工作内容相关的报告或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改进意见。
10.收入证明的开具。
11.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劳动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
(一)劳动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科长:
1.负责劳动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全面工作。
2.非事业编制人员、待聘人员和提前退岗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3.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离职、工资福利、考核等管理工作。
4.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外聘兼职人员的协议签订和薪酬发放审核工作。
5.监督、检查、指导各用工部门依法用工管理。
6.提前退岗人员和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7.人事代理服务管理。
8.进行人事政策专题调研,为人事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9.人事处日常办公事务的处理。
10.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劳动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职员岗位一:
1.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考勤、保险福利管理。
2.监督、检查、指导各用工部门依法用工管理。
3.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外聘兼职人员的协议签订和薪酬发放审核。
4.待聘人员的工资、考勤、福利管理。
5.处内会议及活动安排、会议记录及整理、办公用品领取、勤工助学学生酬金的统计、上报、发放等人事处办公事务的处理。
6.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劳动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职员岗位二:
1.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用、离职、考核管理。
2.监督、检查、指导各用工部门依法用工管理。
3.提前退岗人员和待聘人员审批手续和报到手续的办理。
4.组织待聘人员学习和有关活动,以及待聘人员的考核管理。
5.人事处校务公开栏管理。
6.完成处领导及科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