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办函〔2013〕9号),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好第29个教师节的宣传庆祝活动,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将联合教育部,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文件转发各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仔细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二、由于上级单位下发文件时间等原因,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8日上午9:00前将《广东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和《广东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各一份(上述材料均需推荐单位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书面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北校区行政楼302室,联系人:侯运男;联系电话:36207072)。
特此通知
附:
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办函〔2013〕9号)
2.《广东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办函〔2013〕9号).doc
130462粤教人办函9号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