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现转发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7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有关单位仔细阅读《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7号),对照其中规定的条件,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学者和团队报名。校内申报办法如下:
1. 申报人填写报名简表(附件2、3)。
2. 所在单位核实申报人材料,在报名简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签章。
3. 上述材料纸质版于11月18日(周五)前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403)。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王雯雯的校内邮箱。
人事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报校长办公会确定推荐人选。相关问题可联系咨询科研处成果科(邓老师、甘老师,86318201/39328138)、人事处人才办(王老师、黄老师,36261036/39328125)。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6〕57号)
2. 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简表(个人)
3. 2016年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申报简表(团队)
人事处 科研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