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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08-25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78号),现将省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广东省特支计划由广东省委组织部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联合实施,旨在为“国家特支计划”遴选一批后备人才。

本轮通知所涉及的申报项目为“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青年文化英才”,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支持措施

根据《广东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精神,自今年起广东省特支计划各项目入选者的资助由项目经费调整为生活补贴,并提高资助额度, “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入选者资助额度提高到80万元;“青年文化英才”入选者资助额度提高到50万元。入选者将优先推荐为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项目。每个单位每个项目至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候选人填写《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推荐人选简表》(附件3),并于913日(周三)前发送至黄鹤冲老师校内邮箱。

(三)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五)推荐人按申报指南要求完整准备申报材料。

(六)学校将推荐材料报送上级部门进行评审。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选择申报一个项目。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二)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三)根据省特支计划要求,入选者须承诺入选后继续全职在广东工作3年以上(时间从入选通知印发之日算起)如违背承诺,资助资金应全额退还。

     

    

联系人:肖锐、王雯雯、黄鹤冲;联系电话:362610361036);办公地点:北校区行政楼403

    

人事处        

2017825

    

附件:

1.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2.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申报指南     

3.2017年广东特支计划推荐人选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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