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9]32号)及《关于推荐2009年广东省劳动模范人选和先进集体名单的通知》(粤教人[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酝酿,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作为广东省劳动模范评选的候选人。
由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报送材料时间为2009年3月13日,故请各单位尽快组织推荐,于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前将候选人名单上报校工会办公室吕一飞老师处(联系电话:36207162)。
校工会人事处
2009-3-5
附上级文件: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9]32号)
2.《关于推荐2009年广东省劳动模范人选和先进集体名单的通知》(粤教人[2009]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