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决定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政管理干部晋升正副主任科员(正副科级辅导员)实施办法》(广外大人〔2005〕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开展2008年党政管理干部晋升正副主任科员(正副科级辅导员)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按《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新来校人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须在我校相应的党政管理或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工作满1年。
(三)从专业技术岗位或教辅岗位转至党政管理或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者,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须在相应岗位工作满1年。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8日前,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本部门拟晋升干部的建议名单书面提交人事处。辅导员晋升建议名单由学生部(处)会同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统一提出。
(二)9月9日至11日,人事处、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等单位对拟晋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晋升考察对象名单。
(三)9月12日至19日,人事处组织或者委托各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
(四)9月22日至26日,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拟晋升人员名单。
(五)9月27日至10月3日,拟晋升干部名单在全校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发文聘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党政干部晋升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徐真华
副组长:方凡泉
成员:方迎生、卢景辉、金中阳、杨妃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人事处人事科(地点:北校区校办公楼北楼302室、南校区校级行政楼324室,电话:36207072、39328125)。
四、本次晋升所涉及的年龄、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
二○○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