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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关于选拔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人员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3-02-26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2013年度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教外司欧〔2012〕1594号)文件,教育部将在2013年继续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联合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支持双方学者到对方国家进行1至3个月的短期合作科研。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主要资助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计划以及与德方高校、研究机构已有合作课题的高校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建立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优先考虑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强强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执行者。

二、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时已拿到德方邀请函,并符合我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要求条件。两年内曾获得此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

三、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核合格者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在德费用由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提供。

四、申请者务必于3月1日-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完成网上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1),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附件2),并于3月6日之前,将《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和其它申请材料(附件3)一式两份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吴志军、肖锐,联系电话:36207069。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doc

附件2:《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材料清单.doc

附件3:申请项目需要填写的表格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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