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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人员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2-09-03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文件要求,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即将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二、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申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2012年)》规定的要求;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

5、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2012年)》规定的合格标准。

6、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请项目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和博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博士后: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该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三、实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开展选派工作

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一致。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四、申报时间

1、9月20日-9月30日,符合条件人员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员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连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9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六、其他说明

1、《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2012年)》、申报材料准备要求可登录http://www.csc.edu.cn/Chuguo/fb146e185b9b45018903c7a4a7e00f2d.shtml查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可登录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教职工进修栏目查看。

2、未提交外方邀请信及邀请信不符要求、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均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邀请信主要表现在无外方导师签字,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

3、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并与研究方向一致。申请人研修计划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研修计划将作为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特此通知

联系人:肖锐、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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