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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一)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1-12-06 点击量:

经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评审,杨春娜同志申报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资格评审获得通过。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1年12月6日上午11时至2011年12月15日上午11时止,共7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及地址:

部门(单位):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监察室

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

邮编:510060

人事处

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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