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开拓教师的学术视野,增强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学校决定遴选2012年度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50人,其中非外语类专业教师30人,外语类专业教师20人。
2、选派类别:
(1)攻读硕士学位
(2)短期进修
3、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1)非外语类专业教师申请范围如下:
①本科全英/双语教学规划课程80门(附件1);
②研究生全英/双语教学规划课程20门(附件2)。
(2)外语类专业教师申请范围由各相关教学单位根据现有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及今后学科与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决定供选择。
3、选派类别:
详见2012年度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附件3)
(注:申请人将派往的学校由学校留奖委根据报名情况及与外方院校联系后最终确定。)
二、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
(三)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报攻读硕士学位项目要求雅思考试总分6.5分,昆士兰大学每个单项不低于6分,其他学校写作单项不低于6分;申报短期进修项目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外语条件,2012年条件如下:
(1)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二年。PETS5合格标准为: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8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二年内有效)。
2.雅思成绩6分(两年内有效)或托福成绩85分(两年内有效)。
3.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学校留奖委资助出国教师英语培训班,并通过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人事处颁发的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五)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本年度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三、选拔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4)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研修计划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到基层单位,同时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发展规划,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规定上报材料;
3.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的全部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人事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选面试;
5.确定资助人选名单并公示后报学校留奖委秘书处;
6.留奖委提出拟派出名单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13日—2011年12月18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填表并对材料进行审查验证。
2.2011年12月19日前,各单位上报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等)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肖锐同志校内信箱,逾期将不纳入本年度学校资助计划。
3.2011年12月20日—26日,人事处组织匿名评审,面试选拔,通过人员提交留奖委,确定拟派出名单及派往学校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4.2011年12月28日,学校留奖委召开2012年学校拟派出人员政策宣讲会。
五、其他规定
1.各单位推荐总人数非外语类单位一般不超过5人,英文学院、商英学院、翻译学院、教育学院各推荐4人(2人以上排序)。
2.被选派人员为学校全额资助,离校前须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
3.全英/双语教学规划课程是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开展的,或以英语和汉语相结合开展的非外语类课程的教学活动。
4.工作中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吴志军、肖锐,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2011年12月13日
附件1:本科全英双语教学规划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研究生全英双语规划课程汇总.xls
附件3:留奖委2012年度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研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