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32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志军、肖锐,联系电话:36207069)
人事处
2011年7月7日
附件: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3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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