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通知,2011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
1、选派专业:朝鲜语,德语语言文学,俄语,法语,泰语,意大利语,印尼语,越南语。
2、选派人数。各专业选派不超过3人。
三、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申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纳入单位的教职工脱产进修计划;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4、身心健康;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项目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和博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该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具有硕士学位的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四、申报时间
1、5月20日—31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人才培养项目”,“受理单位名称”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申请人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按“非学生类”准备;申请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按照“学生类”准备;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6月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五、其他说明
1、凡申请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者,网上申请时应在“可利用合作项目”中明确选择所申请的互换奖学金项目。
2、申请学费资助者须另提交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校内外各一份)、国外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及相关学费清单。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志军、肖锐,联系电话:36261036、36207069。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