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0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选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开拓教师的学术视野,增强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学校决定遴选2010年度学校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0年度学校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
序号 | 派往学校 | 国别 | 留学身份 | 人数 | 期限 | 拟派时间 |
1 | 中央兰开夏大学 | 英国 | 访问学者 | 5 | 3个月 | 2010年9月 |
2 | 考文垂大学 | 英国 | 访问学者 | 4 | 3个月 | 2010年9月 |
3 | 兰开斯特大学 | 英国 | 访问学者 | 4 | 3个月 | 2010年9月 |
4 | 西敏斯特大学 | 英国 | 访问学者 | 2 | 3个月 | 2010年9月 |
5 | 格洛斯特大学 | 英国 | 访问学者 | 1 | 3个月 | 2010年9月 |
6 | 莱斯特大学 | 英国 | 攻读硕士学位 | 1 | 12个月 | 2010年9月 |
7 | 哈町大学 | 美国 | 访问学者 | 2 | 4个月 | 2010年9月 |
8 | 昆士兰大学 | 澳大利亚 | 访问学者 | 11 | 6个月 | 2011年2月 |
9 | 迪肯大学 | 澳大利亚 | 访问学者 | 1 | 3-6个月 | 2011年2月 |
二、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
(三)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报攻读硕士学位项目要求雅思考试6.5分,申报其他项目外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外语条件,2010年条件如下:
(1)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二年。PETS5合格标准为: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8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二年内有效)。
2.雅思成绩6分(两年内有效)或托福成绩85分(两年内有效)。
3.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学校留奖委资助出国教师英语培训班,并通过结业考试,成绩合格,2010年的成绩合格标准为70分。
(五)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学校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申请。
三、选拔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1)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研修计划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到基层单位,同时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发展规划,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规定上报材料;
3.人事处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全部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留奖委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选面试;
5.确定资助人选名单并公示;
四、时间安排
1.6月7日---6月12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教师申报填表并对材料进行审查验证。
2.6月13日前,各单位上报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等)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吴志军同志OA信箱,逾期将不纳入本年度学校资助计划。
3.6月17日---6月25日,学校资格审查并进行面试,确定派出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其他规定
1.各单位推荐总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2人以上排序)。
2.被选派人员为学校全额资助,须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
3.工作中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吴志军,孙远雷;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2010年6月7日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研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