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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教师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0-04-12 点击量:

关于举办学校留学奖学金

资助出国留学教师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学校首次开设了资助出国留学教师英语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英语水平,加强教师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能力,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建设国际化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学校决定举办第二期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教师出国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开设和拟开设全英/双语课程的任课教师;

2、有意提高英语水平,为出国留学打好基础的教师;

3、拟申请学校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二、报名、选拔办法

1、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每个学院最多推荐5名同志报名,省级及以上研究基地可推荐1-2名同志报名,外语类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可视本人情况决定是否报名参加。

2、为保证开班质量,学校将对报名人员将进行摸底测试,从报名人员中选出30人参加培训。摸底测试分为听力和阅读两部分,试题以主观填空题为主,题型参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请报名人员提前准备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1、通过强化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实际英语运用能力,了解英语国家概况,增强跨文化交际和学术交流的能力,以适应国外的生活、学习和研究,满足到国外进行访学交流的需要。

2、开设综合英语、听力、写作和口语4门课程,培训时间为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每周8个学时。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结业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颁发结业合格证书。

四、其他问题

1、根据学校资助出国留学的相关要求,今后申请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者,若不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均需参加学校举办的出国留学教师英语培训班,对申请者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项目具体要求办理。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如下:

(1)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二年。PETS5合格标准为: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8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二年内有效)。

2、本培训班由国际学院承办,培训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3、本培训班强度较大,学员除要求按时上课外,还要求平时有充足的业余时间完成巩固练习。请学员妥善安排好本人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各单位可对培训对象所承担的工作给予适当调整,以保证学习时间。

4、培训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考试。出勤率达到2/3的学员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颁发结业合格证书,具备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后备人员资格,培训经历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本单位有意参加者报名,于4月19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附表)书面报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吴志军同志OA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远雷、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39328125)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留学英语培训班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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