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修订工作的整体部署,11月11日下午,我校在北校区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稿)征求意见会。会议由副校长方凡泉主持,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方凡泉提出了四个修订原则。
会议现场 会上,15个学院(部)的负责人积极发言,就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其中不乏一些相当尖锐的意见,各职能部门积极回应,现场形成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局面。在意见的讨论和思维的碰撞之中,产生了更多考核指标体系修改的新点子和新思路。
方凡泉充分肯定了考核方案修订工作中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人事处的积极态度和所作的努力,并在会议上对制订各指标体系的职能部门提出了四个修订原则:一是对接原则,要求各项考核指标与上级各条线的考核相对接;二是必要性原则,即考核的项目事关各学院管理考核的必要;三是可操作性原则,即各项考核指标要具有可操作性,而不只是在理论层面上的要求;四是差异性原则,即考核中优秀与合格的等级标准要有所区分,对外语类专业与非外语类专业的考核标准也要有所区分。 据了解,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旨在检查管理绩效、总结管理过程、反思目标定位、明晰努力方向,对我校建设成为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具有积极的作用。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战略目标以及学校的发展现状,适时地进行指标体系的修订,使之发挥最大的效应。目前此项工作经历了专家论证、外出调研、草案制定、征求职能部门和学院意见、形成修订稿、面向全校征求意见等几个阶段,这次面对面的征求意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各项指标的科学性、有效性、操作性,推进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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