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的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9〕2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09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职员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人员);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施行(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高校工作的上述人员尚未参加岗前培训者;
(三)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名课程的培训。
(四)继教(公开)学院学员不需参加第一阶段培训,只参加第二阶段培训;其他学员(包括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学员)需参加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培训。
二、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岗前培训报名工作,并于7月6日前将参加培训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北校区:行政楼301房,南校区:校级行政楼324房),同时将电子版名单发送至吴志军老师综合信息邮箱。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需在报名时提出免修申请,并附上个人申请免修报告、毕业证书、毕业总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审核验证。
本次培训不接受个人报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到人事处。
三、培训安排
项目 安排 |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备注 |
第一阶段 | 校情教育 | 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10 | 广外大北校区第六教学楼MBA103房 | 开班仪式时间:7月9日8:30签到、领取教材 |
第二阶段 | 见岗前培训课程表(开学典礼时领取) | 8月11日至8月28日 |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 | 开学典礼时间:8月11日8:00,地点: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南区9号楼四楼小礼堂 |
四、考核与结业
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试时间为8月27、28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经考试合格者,由省高校师培中心统一印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以及转正定职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经费
课程培训费300元由学校统一支付,高等教育学32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0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4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12元,合计98元。由学员个人支付(报名时各单位统一收取)。对首次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下期培训的一切费用自理。
继教(公开)学院学员课程培训费由学院和个人协商解决,报名时由所在学院将课程培训费、教材资料费一并交到人事处。
附件: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xls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36207069,孙老师、吴老师)
人事处
二○○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