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人〔2009〕13号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在近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现将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08年经省教育厅、学校及其它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从外单位调入我校、已取得任职资格但尚未聘任的人员,以及在外单位已获聘任调入我校需续聘的人员;
(三)2008年及此前参加全国卫生、会计及其它系列职称考试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一)按照岗位和学科建设需要、工作表现、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聘任;
(二)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以及工作需要,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学校相应岗位的资格条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必须与其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一致,否则不得聘任;
(三)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作为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得聘任其相应的教师系列职务。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聘任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任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将《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其中外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申请聘任非教师系列的人员均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其中申请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要指以考代评系列)还应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
(三)教学单位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形式对提出聘任申请的人员进行评议、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聘任名单,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总人数二分之一为通过,并将聘任意见填写在《申请表》上;
(四)非教学单位由所在单位领导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聘任名单,并将聘任意见填写在《申请表》上。
四、材料上报及聘任时间
(一)请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将拟聘任人员的《申请表》(可在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职称评审栏下载)及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考虑本年度聘任问题;
(二)聘任时间以学校发文日期为准。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申请表.doc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孙远雷、娄会东,联系电话:36207069、3932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