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师资科 > 正文
师资科

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09-01-16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今年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申报,现将我校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优惠政策

1、学校为充分利用国家资源,选派尽可能多的教职工出国留学,学校将对通过学校审核者给予资助报名费和评审费,计人民币500元/人。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期间优惠待遇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2008年3月修订)》(见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2008年3月修订)》;

2、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3、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1、查阅《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查阅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3、填写《教职工进修申请表》,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程序办理进修申请手续;

4、网上注册、申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进行网上申报。

5、准备申请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要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项目指南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6、提交申请材料,交纳报名、评审费。

四、工作安排

2008年2月20日-3月10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申请材料。

五、咨询方式

1、广东省咨询及接收申请材料的工作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楼;咨询电话: 37627706;

2、学校咨询电话:36207069(北校区)、39328125(南校区),联系人:孙远雷、娄会东。

六、其他

具体申报政策、申报程序、报名细则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的“欢迎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2a4d63e0c99a49848fa261198ecc9ac7.shtml)。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