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老师:
为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制度,增强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评审工作的质量,今年将继续实行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答辩制度。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答辩报到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10:00
2.答辩报到地点:南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大厅
3.答辩安排:(1)申报人简明扼要介绍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研究的主要情况,重点介绍反映本人能力的工作业绩和代表性研究成果等,陈述时间约为5分钟;(2)评委向申报人提问,答辩时间约为5分钟。
4.答辩要求:申报人答辩前后不得与评委接触;申报人答辩时不得谈论与本专业研究无关的事项。
(联系人:孙远雷、娄会东、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3932812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