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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关于举办2008年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08-06-27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的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凡今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育职员和其他人员(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人员);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施行(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高校工作的上述人员尚未参加岗前培训者;

(三)凡高等院校教育学(仅指以下专业: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教育学、心理学的学分课程成绩者,可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二、培训报名

请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岗前培训报名工作,并于7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北校区:行政楼301房,南校区:校级行政楼324房)。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需在报名时提供毕业成绩表。(所有培训对象均需参加校情教育培训)

三、培训安排

项目

安排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备注

第一阶段

校情教育

7月8日-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10

广外大北校区第六教学楼MBA103房

开班仪式时间:7月8日9:00,8:30签到

第二阶段

见岗前培训课程表(开学典礼时领取

7月20日至8月5日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

开学典礼时间:2008年7月20 日8:00,地点: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三楼耀光厅

三、考核与结业

岗前培训学习结束,参加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命题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以及转正定职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300元由学校统一支付,教材资料费70元/人(选学两门课程35元/人)由学员个人支付(报名时各单位统一收取)。对首次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下期培训的一切费用自理。

附件: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xls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36207069,孙老师、娄老师、吴老师)

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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