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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常委热议学校拟出台的三项规定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08-06-06 点击量:
(摘自广外新闻网) 6月4日,教代会常委会在我校第二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教代会主任陈建平及教代会常委代表出席了会议。此次会议主要针对有关职能部门即将推出三项规定,包括“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和“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陈建平主持会议。


教代会常委会现场


陈建平指出,由于这些方案都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执行前要先通过教代会的讨论,征求各代表意见。他表示,希望在这次讨论最后可以达成共识,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则可以形成有倾向性的意见。

刘志林:“公费医疗管理制度”基本变化不大

门诊部刘志林主任在发言中主要强调了“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方案中所做的重大改变。他提到,近年来,医药事业的发展非常快,因此旧的公费医疗管理制度必须进行改变。从2003年到2006年以来,门诊部先后召开了近30次医疗小组会议,把这几年的医疗个案按类型归类,并进行总结,经过多次的小组讨论,才于2006年7月左右基本形成了这份“公费医疗制度”讨论稿的初步方向。不过,他说与旧的管理制度相比基本变化不大。

据刘志林介绍,在现有方案中加上了“离休干部就诊在医保范围外的品种的费用按80%报销”,此外,规定中还写明,在医保范围外的特殊病种,费用按50%报销。

钟罗军:对校园机动车收费是大势所趋

保卫处处长钟罗军就“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进行了解释。参照其他学校的做法以及我校的自身情况,他强调,对校园机动车实施收费管理是大势所趋,而且为节省停车收费成本,会在南门或正门设置总收费站。钟罗军还谈到了停车场设置的问题,并参考华南理工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的管理机动车辆的经验,提出了我校办理粤通卡系统的想法。

陈建平对此回应说,使用粤通卡机动车辆收费管理系统是一种趋势,是一种优质服务,体现了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他同时指出,车辆需要贴上标识,方便管理。

就此问题,各常委讨论激烈,提出疑问和不少建议。有的建议确立合理的收费标准,形成经济杠杆。有常委认为,建立此系统的最终目的应是满足在校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工作需要,同时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的数量,以保证学校的安全。也有的常委认为,应仔细考虑具体操作,花了钱就要买到更好的环境。还有常委提到收费时间设置、跨校上班的老师及校外工作人员的车辆收费等等实际问题。

李悦明介绍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李悦明介绍了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暂行方案,并向在座常委征求意见。她表示,方案主要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其核心部分包括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两部分。劳动薪酬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其中正常工作时间的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校龄工资。

陈建平认为,此方案作为红头文件,应将薪酬与福利分开规定。常委们提出,基础工资根据不同学历学位确定,因此各学历学位层次要清楚不能遗漏,李悦明表示,对于有学历没有学位的情况,在薪酬方案中已经考虑。常委希望方案能明确实际工资与补贴、保险等的关系,提出合同上所写的薪酬待遇与新方案上的规定有差别时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施。

在听取了各与会常委的讨论后,陈建平表示,有关规定的制定会采纳各方意见,而具体操作还需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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