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今年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和专项出国留学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申报,现将我校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优惠政策
1、为充分利用国家资源选派尽可能多的我校教职工及学生出国留学,为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服务,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学校鼓励优秀教师出国访问、研修和学术交流。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通过者,学校将给予资助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期间优惠待遇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见人事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
2、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栏目);
3、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1、查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查阅《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
3、填写《教职工进修申请表》,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程序办理进修申请手续;
4、网上注册、根据《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选择“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填报申请表:http://apply.csc.edu.cn (见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
5、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对申请材料要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项目指南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6、提交申请材料,交纳报名、评审费。
四、受理工作安排
1、2008年1月5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人咨询;
2、2008年2月20日-3月20日,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
3、2008年3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五、联系方式
1、广东省咨询及接收申请材料的工作部门为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11楼;咨询电话: 37627706;
2、学校咨询电话:36207069(北校区)、39328125(南校区),联系人:孙远雷 吴志军。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