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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关于申请2014-2015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3-11-25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2015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留金秘美[2013]7317号)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选派留学人员赴加拿大有关高校开展学习和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选派专业:申请人从事有关加拿大的研究,侧重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2.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3. 留学期限:4-12个月。

4. 选派规模: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二、资助内容

1. 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均由加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2. 留学期限内保留财政统发工资,停发校内岗位津贴。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 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 留学语言为英/法语。英/法语水平和能力应得中方推荐教授的认可。语言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水平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

2)英/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3)加方接受导师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加研修需要的书面证明或电子邮件(英文出具)。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在201411-12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2.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120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3.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4年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加方通知为准。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2. 优先考虑那些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的申请人。

3. 优先考虑那些研究项目能够在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方式,或通过其它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特此通知

 

联系人:肖锐,联系电话:36207069

 

附件1: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附件2CCSEP applicaiton form

                                                            人事处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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