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4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将于4月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4、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6、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3-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从事外国语言文学、外语复合型专业及国际区域问题学习或研究的在职教师。
三、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申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4、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4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办法》)。
5、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以及国外合作者简历。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签字。
6、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请。
四、申请时间及注意事项
1、4月21日-5月5日,符合条件人员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在填报网上系统时,应注意上传材料的规范性,严格按项目材料要求和网上系统说明准备和上传材料。材料要求详见《2014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办法》;
3、申请人员按照《2014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办法》准备书面材料(一份),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5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肖锐、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