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加大对我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深化与国外高水平院校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现遴选我校教师参加“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赴美国开展学术交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校工作满2年。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要求及哈佛大学要求(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附件2哈佛大学国际学生附加表)。
5.候选人的主要专业为:数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申请人员务必提前登陆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as.harvard.edu),认真查阅相关专业方向及研究领域,与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相关导师建立联系并获得其邀请信。
6.本项目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人员或已获得国家公派资格人员的申请。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申报人务必在5月19日-2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写。
2.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申请表、国际学生附加表及推荐表(见附件1、2、3)。
3.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明。
4.获奖证书、在研项目证明及科研成果清单(成果清单加盖科研部门公章)。
5.哈佛大学意向性邀请信(如无可暂缓提供)。
6.外方合作者简历。
7.英文研修计划。
8.两封专家推荐信。
9.有效外语水平证明。
10.中英文个人简历。
11.个人身份证。
申报人须在5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上传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并将电子版材料以英文命名、按顺序编号后打包发送到肖锐同志校内邮箱。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及项目申请材料。
2.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计划,确定推荐人选(每单位限推荐1人),按规定上报材料,并于5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3.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遴选,择优推荐,最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哈佛大学评审确定派出人员。
联系人:肖锐,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5月15日
附件:“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