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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关于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4-12-01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将于20151月开始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二、选派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符合《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 申报时需提交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1)要求;

4. 符合《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的其他要求;

5.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15-115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务必在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期间内进行项目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

2. 申报人在填报网上申报系统时,受理机构名称应选择广东省教育厅,并注意上传材料的规范性,严格按项目要求和网上系统说明准备和上传附件材料;

3.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于115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靖、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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