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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5-18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 VRS),于2016-2017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不受理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581日后、198081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申请人如被录取,应能够脱产进修10个月。

  

二、报名要求

  

1.请申请人即日起分别登陆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572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连同《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择优推荐。

  

2.项目资助学科领域、申请指南、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

  

3.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且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请人。

  

2.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靖,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人事处

  

                                 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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