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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6-03-21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一)纳入与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者,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学校保留留学人员的财政统发工资。

三、选拔对象

(一)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选派国别与区域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特别是“一带一路”涉及国家研究。

(二)外语类人才

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6家留学基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申请互换奖学金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require/huhuan.asp)。

(二)留学身份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19653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

2.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1975320日以后出生),应为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320日以后出生)。

4.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320日以后出生)。

(三)外语条件

1.外语类人才: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2.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外语水平格条件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外语水平格条件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外语水平合格条件

(四)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正式邀请信;申请互换奖学金按照各互换奖学金简章要求提交邀请信,如无要求,申请时可不提交邀请信,留学单位由外方落实。

(五)申请人应符合《广东外语外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五、申请时间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亚洲、非洲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的人员按照各互换奖学金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及《广东外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截止前5天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2、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请于320-3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330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靖、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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