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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

关于举办2016年教职工岗前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6-06-14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24号)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教职工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58月后新来校的教职工。

(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施行(199411日)以后尚未参加岗前培训者。

(三)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参加过广东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者。

二、培训用途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省高校教师申报评审或认定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应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方可申报。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以及转正定职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内容

(一)课程培训分为校内培训和校外培训两个阶段进行。校外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干课程;校内培训主要为校情校史教育、规章制度讲解、教学科研能力培养、行政管理能力提升等内容。

校外培训使用教材为: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二)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和校内培训。

(三)已取得广东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只需参加校本培训。

四、培训报名和安排

(一)报名方式。各单位在616日下班前将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郑煜诗老师校内邮箱,并务必通知本单位参加人员,于616-21日间登录系统http://gdsz.scnu.edu.cn/baoming/gpbm/login-loginOut.action完成注册登记,逾期无法参加今年的校外岗前培训  

(二)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需在报名时提出免修申请,并由个人携带免修申请、毕业证书和毕业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师发展中心审核验证。

(三)培训安排

培训项目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备注

校内培训

74-8

另行通知

具体安排以最终通知为准

校外培训

719-31

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

具体课程表待培训点发布后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结业

岗前培训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全省统一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开卷考查。考试时间为730-31日,准考证。经考试合格者,由省高校师培中心统一印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经费

各学员培训费和教材费由学校统一支付,对首次培训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参加下期培训的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煜诗、肖锐,联系电话:36641382(内线2382

联系地点:北校区云山公寓A座一楼教师发展中心106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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