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是一所有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和艺术学8大学科门类的省属重点大学。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1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8日至6月10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zp.gdufs.edu.cn/zpsys/),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gdufs.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5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后,请应聘者登陆招聘系统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查询资格条件审查结果。
五、考试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织专家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4月30日。
(二)网上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十、其他
本公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师岗位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