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要求出示证明申请表》;
(二)开具收入证明的教职员工需准备校内岗位津贴、财政工资发放收据,或校内其他津贴发放收据。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要求出示证明申请表》,向人事处相关科室说明要求出示证明的意图和证明的具体内容;
(二)人事处相关科室将申请人填写完毕的《申请表》交付人事处档案室核查申请人档案材料,经办人按档案记载的情况如实出具;
(三)如申请人要求出具档案材料无记载的内容,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出具。
三、注意事项
(一)出国及进修有关证明由人事处师资科开具,收入证明由人事处劳资科负责开具,其他各种证明由人事处人事科负责开具;
(二)本指南提及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要求出示证明申请表》可在人事处主页上直接下载。
四、本指南解释权归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