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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毕业生程序

来源: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 2008-06-13 点击量:

一、所需资料

(一)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就业协议书;

(三)毕业院校提供的政审材料;

(四)毕业院校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体检表(要求在我校门诊部进行体检)。

二、办理程序

(一)院系提出申请,填好《试讲情况汇报表》,并附简历材料交人事科;

(二)人事科初步核查单位接收毕业生指标及毕业生来校工作的条件资格;

(三)人事科进一步审查毕业生条件并要求毕业生提供有关书面审查材料,接收外省高校毕业生则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呈报工作;

(四)人事科组织材料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五)人事科代表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毕业生凭国家教育部发放的《派遣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学位学历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并按要求签订服务期协议书及填写相关表格;

(七)毕业生来校报到,凭人事科开具的《来校会知》到相关部门办理入校手续。

(八)劳资科起薪。

(九)人事科组织材料报广东省人事厅审批;

三、注意事项

(一)政审材料须含在“六四”事件、“法轮功”问题上的表现情况,且加盖毕业院校党委或党总支公章。

(二)人事科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

四、本指南解释权归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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