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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海外留学生办事指南

来源: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 2008-06-13 点击量:

一、所需资料

(一)《恢复干部身份审批表》(由人事处提供);

(二)个人恢复干部身份(被录用为干部)申请;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含签证、出境记录页);

(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国外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七)国家教育部对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

(八)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九)政治鉴定(含“六四”、“法轮功”事件表现);

(十)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请同时提供结婚证)

(十)户口本复印件

体检结果(常规体检以及“两对半”、心电图检查)。

二、办理程序

(一)留学生递交上述应聘材料,院系考核;

(二)院系提出申请,填好《试讲情况汇报表》并附简历材料交人事科;

(三)人事科将有关问题提交人事处办公会讨论;

(四)报校有关单位及校领导审批;

(五)人事科发出商调函;人事档案到校后,由接收单位和人事处共同审核;

(六)报广东省人事厅审批;

(七)接到人事厅批复后,通知留学生来校报到工作。

(八)凭人事科开具的《来校会知》到相关部门办理入校手续。

(九)劳资科起薪、缴交社会保险。

三、其他事项

学位认证相关详细信息见网站http://www.cscse.edu.cn/,广州认证地点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20-83568037、传真83568060

四、本指南解释权归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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