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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紧急通知

来源:博士后 发布时间 : 2011-04-12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的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现已启动。现就做好201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初期全国每年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或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2008年3月修订)》

(二)年龄35岁以下;

(三)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程序为: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询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职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写《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程序办理进修申请手续;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3、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并于4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送交人事处师资科。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5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其他说明

1、有关导师名单、岗位需求及其他更多详细信息,可登陆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查询。

2、联系人:吴志军肖喜明联系电话:36261036

附件:“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人事处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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