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组织部、人事处在教师发展中心召开“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校党委副书记卢景辉就做好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部部长方迎生就活动方案进行说明,人事处处长谢文新主持会议。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各级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要求,省委组织部部署在全省组织系统、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是组织人事部门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带头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力举措,是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衔接,融入组织人事部门经常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各项任务穿插进行。活动从2015年2月开始,参加范围为组织部、人事处全体干部,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
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措施包括: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创建学习型模范部门;组织开展实践教育,创建实践型模范部门;加强党支部建设,创建标兵型模范支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创建廉洁的模范部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创建和谐的模范部门;从严从实开展整改,创建发展的模范部门。
卢景辉对活动的切实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全体组织人事干部严格继承2003年开展“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2007年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优良传统,切实做好“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做到落实总书记要求,创建模范部门。一是要讲政治,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守护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二是要重公道,襟怀坦荡,清正公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地做好工作;三是要精业务,精湛工作,求真求实,精益求精、敢于负责地开展工作;四是要作风好,乐于奉献,甘为人梯,提升工作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