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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特支计划 “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6-09-10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6181号)》(附件1),现将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广东省特支计划由广东省委组织部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联合实施,旨在为“国家特支计划”遴选一批后备人才。广东省特支计划共分为3个层次9类人才,“教学名师”属第二层次“领军人才”中的一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2

(一)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2. 教育理念先进,在教学思想、方法、课程建设等方面有重要创新。

3.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业绩突出,在培养优秀青少年中有重要贡献。

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 连续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2014831日起至今,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返聘人员)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高等学校的“教学名师”人选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曾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或受聘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不含广东特支计划其他类别项目),或受聘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同层次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为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老师;艺术类院校人选在文化部举办的专业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或者指导学生在上述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指导教师多名时,排名第1)。

2. 本科院校人选须具有15年以上普通本科学校教学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高等职业院校人选须具有10年以上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经历,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具有企业实践工作经历,在行业企业的相应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能力,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应用推广成效显著。

(三)现任学校校级领导不列入申报对象。

(四)入选者须与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如违约,资助资金应全额退还。

(五)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重复申报取消申报资格;入选“广东特支计划”后,可参加更高层次申报评选,但不得再参加同一层次其他类别或下一层次申报评选。

(六)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杰出人才”项目,不可申报其他项目,入选后不享受“广东特支计划”重复资助,不占计划名额;“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其他核心成员必须全职在广东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报。      

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3名候选人。为确保人选质量,每个二级单位推荐1名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申报程序

校内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报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省教育厅:资格审核-专家评审(材料评议-答辩-复评)-公示-确定名单    

五、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填写《2016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简表》(附件3),于915日前,将简表发送至黄鹤冲的校内邮箱,单位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北校区行政楼403室。      

最终申报材料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可参照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预填《2016年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本科院校)》(附件5),并提前准备附件材料,以便在申报过程中加快进度。

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闰,362070717071),北校区行政楼304

王雯雯、黄鹤冲,362610361036),北校区行政楼403  

          

     

人事处

201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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