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7年“全国体育教师赴美留学项目”将于2017年4月13日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旨在借鉴美国在学校体育领域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国高校体育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学校体育教师的训练理念、训练教学法和训练水平,在全国高校选拨大学体育教师及运动队教练员赴美留学。
(一)留学院校
美国犹他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二)课程安排。
按照专业分班派出。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商美方统一制定研修计划,主要包括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学习、讲座等;
(三)住宿安排
由美方院校统一安排;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篮球、游泳、田径(中长跑)
(二)留学身份:访问学者
(三)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3个月
(四)留学时间:2017年9月至12月(暂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1年4月24日后出生)。
3.具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必须与留学专业相符)。须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一级教练员以上证书。现从事工作与留学专业相符,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服务大学校园的体育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备一定的英语交际能力,申请时须提供可反映其英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者;
(2)英语(PETS5)笔试总分40分以上;
(3)具有IELTS5分以上,或TOEFL网考70分以上者;
(4)在英国国家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者;
5.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2016年曾参加该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3)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在5年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在2年以内;
(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以下人员:
1.带队参加过以下赛事并取得较好名次者,相同专业项目的排序分先后;
(1)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2)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
(3)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篮球锦标赛;
(4)中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长跑项目);
(5)中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
(6)省级相关单项赛事;
2.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
3.近3年于省级以上体育类刊物发表过相关专项文章者;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体育课题并发表相关论文者;
五、选拨办法
1.“采取学校选拨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办法,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1人。
2.4月13日-4月14日,符合条件人员参考《全国学校体育教师赴美国留学项目网上报名指南》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申请人在填报网上系统时,应注意上传材料的规范性,严格按项目材料要求和网上系统说明准备和上传材料。材料要求参照《全国学校体育类教师赴美国体育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4、申请人员按照《全国学校体育类教师赴美国体育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一份),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于4月1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欧阳秋景、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