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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全国体育教师赴美留学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03-30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7年“全国体育教师赴美留学项目将于2017年413日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旨在借鉴美国在学校体育领域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国高校体育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学校体育教师的训练理念、训练教学法和训练水平,在全国高校选拨大学体育教师及运动队教练员赴美留学。

  (一)留学院校

美国犹他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二)课程安排。

按照专业分班派出。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商美方统一制定研修计划,主要包括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学习、讲座等;

  (三)住宿安排

由美方院校统一安排;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篮球、游泳、田径(中长跑)

(二)留学身份:访问学者

(三)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3个月

(四)留学时间:2017年9月至12月(暂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1年4月24日后出生)。

3.具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必须与留学专业相符)。须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一级教练员以上证书。现从事工作与留学专业相符,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服务大学校园的体育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备一定的英语交际能力,申请时须提供可反映其英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者;

  (2)英语(PETS5)笔试总分40分以上;

  (3)具有IELTS5分以上,或TOEFL网考70分以上者;

  (4)在英国国家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者;

5.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2016年曾参加该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3)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4)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在5年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在2年以内;

    (二)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以下人员:

    1.带队参加过以下赛事并取得较好名次者,相同专业项目的排序分先后;

(1)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2)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

(3)中国高等职业院校篮球锦标赛;

(4)中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长跑项目);

(5)中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

(6)省级相关单项赛事;

2.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

3.近3年于省级以上体育类刊物发表过相关专项文章者;

4.主持过省部级以上体育课题并发表相关论文者;

   五、选拨办法

1.“采取学校选拨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办法,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1人。

   2.413日-4月14日,符合条件人员参考《全国学校体育教师赴美国留学项目网上报名指南》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申请人在填报网上系统时,应注意上传材料的规范性,严格按项目材料要求和网上系统说明准备和上传材料。材料要求参照全国学校体育类教师赴美国体育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4申请人员按照全国学校体育类教师赴美国体育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一份),连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414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欧阳秋景、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人事处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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