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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7-03-30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纳入与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者,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学校保留留学人员的财政统发工资。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纳入互换奖学金者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回国服务期内再次出国学习的,按照《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1.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员
按实际需要选派,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特别是“一带一路”涉及国家研究。
2. 外语类人员
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
(二)申请人应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四、申请时间及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请于3月20日-3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3月30日提交申请材料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至人事处师资科。
2、申请国家互换奖学金:各单位根据遴选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按照要求(可登录留基委网站http://www.csc.edu.cn/require/查询项目申请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至人事处师资科。
3、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互换奖学金按照各互换奖学金简章要求提交邀请信,如无要求,申请时可不提交邀请信,留学单位由外方落实。

联系人:欧阳秋景、吴志军,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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