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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04-10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办函201824 )的要求,现将我校推荐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名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按上级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填写《申报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组织审核及推荐,并于4月13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简表提交到人事处人才办,电子版同时发送到肖锐老师校内邮箱。

(二)学校审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规定予以公示。

(三)推荐人按申报要求完整准备申报材料,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四)学校将推荐材料报送上级部门进行评审。

 

联系人:肖锐、王雯雯

联系电话:36261036(1036)

办公地点:北校区行政楼403

 

附件:

1. 《关于做好广东省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831 

2. 申报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简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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