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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秀博士生全额奖学金计划”推荐人选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1-04-14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与香港教育学院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加强与该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现遴选我校教师申报香港教育学院“优秀博士生全额奖学金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生全额奖学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该奖学金计划由香港教育学院设立,进行为期3年脱产学习,每位博士生每年获港币16万5千6百元的现金资助,并有额外参与国际研讨会及其他科研活动的补助。研究范围涵盖教育学的各重要领域、以及与教育相关的学科领域,如人文学、社会科学、文化和创意艺术及语言教育等。

二、推荐人数

我校拟遴选2-3名教师申报该计划。各单位限推荐1-2人。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的教学、专职科研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

3、年龄35岁以下;

4、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英文基础良好(雅思6.0或托福550以上);

6、本科及硕士成绩优异;

7、有一定的科研经验(曾参与课题、发表过学术论文,发表于国际期刊更佳);

四、申报程序

1、登录www.ied.edu.hk/gradsch/rpg了解该项奖学金计划的详细内容;

2、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

3、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履历(包括学历,工作经验,英文水平,发表论文等)、研究计划、英语水平证明;

4、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发展规划,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规定上报材料;

5、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的全部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遴选;

6、确定推荐人选,并送交香港教育学院甄选。

五、其他说明

1、学校推荐人选后,需送交香港教育学院经相关程序后才能确定是否入选,不保证能最终录取。

2、被推荐人离校前须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保证进修期满后回校工作。

3、各单位须于4月21日前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人事处师资科。

4、工作中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吴志军,肖锐,联系电话:36207069,36261036。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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