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我校与香港教育学院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加强与该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现遴选我校教师申报香港教育学院“优秀博士生全额奖学金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博士生全额奖学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该奖学金计划由香港教育学院设立,进行为期3年脱产学习,每位博士生每年获港币16万5千6百元的现金资助,并有额外参与国际研讨会及其他科研活动的补助。研究范围涵盖教育学的各重要领域、以及与教育相关的学科领域,如人文学、社会科学、文化和创意艺术及语言教育等。
二、推荐人数
我校拟遴选2-3名教师申报该计划。各单位限推荐1-2人。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的教学、专职科研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校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
3、年龄35岁以下;
4、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英文基础良好(雅思6.0或托福550以上);
6、本科及硕士成绩优异;
7、有一定的科研经验(曾参与课题、发表过学术论文,发表于国际期刊更佳);
四、申报程序
1、登录www.ied.edu.hk/gradsch/rpg了解该项奖学金计划的详细内容;
2、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
3、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履历(包括学历,工作经验,英文水平,发表论文等)、研究计划、英语水平证明;
4、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发展规划,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规定上报材料;
5、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的全部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遴选;
6、确定推荐人选,并送交香港教育学院甄选。
五、其他说明
1、学校推荐人选后,需送交香港教育学院经相关程序后才能确定是否入选,不保证能最终录取。
2、被推荐人离校前须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保证进修期满后回校工作。
3、各单位须于4月21日前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人事处师资科。
4、工作中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吴志军,肖锐,联系电话:36207069,36261036。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