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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关于开展普通话测试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发布时间 : 2011-03-30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1〕5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普通话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为方便我校今年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老师,请需要参加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于4月6日(周三)前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17日(周日)参加测试。安排测试按交费顺序确定,请需测试的老师及早报名交费,以免延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参加测试或未达普通话水平要求者,顺延到下一次申请。

网上报名和测试详细信息点击http://www.gdufs.edu.cn/php/Announce.php?Anid=692

联系人:吴志军、肖锐,联系电话:36261036、36207069

人事处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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