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遴选2008-2009年中加学者交流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出[2008]3473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派遣学者赴加拿大访学,访学期限为4-12个月,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11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同意推荐者,学校将资助报名费和评审费5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遴选2008-2009年中加学者交流项目留学人员的函.doc
(联系人:孙远雷、娄会东,联系电话:36207069。)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